2022年度太阳成tyc122cc
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公示)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太阳成集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太阳成tyc122cc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情况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博士研究生每年1.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每年0.6万元/人的标准,学校逐年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拨发至学院。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2万元/人。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4、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二、申请对象及获奖需下述所有基本条件
1、符合《太阳成集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违反校规院纪者不得参评;在读期间因个人不良行为导致有损学校财产及荣誉的事情发生者不得参评。
4、尊师重教,明礼诚信,品德良好;
违反学术道德,在科研、比赛及考试中出现抄袭、剽窃、伪造及作弊等行为者不得参评。
5、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研究生应参与校、院的社会活动与服务,参与的次数不应少于学院登记次数的一半;
7、研究生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未注册者;
(2)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复学后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保留学籍者(公派出国留学保留学籍者除外);
(3)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4)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5)由导师提出并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后认为应取消评定资格者;
(6)延期(超出标准学制)的研究生。
三、学院评审程序
1、有参评意愿的员工按照学校、学院、导师或导师组要求,按时向导师或导师组申请。2、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学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申请员工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及初评。
3、导师或导师组将初审后的参评材料及初评后的员工获奖名单、额度提交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5、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学院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审定,确定获奖员工名单并按学校要求公示。
6、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公示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四、学院评审细则
1、研究生需向导师或导师组申请学业奖学金。2、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认定的可参评研究生的额度拨发至研究生各自的导师或导师组。博士研究生的额度仅适用于博士研究生评审,硕士研究生的额度仅适用于硕士研究生评审。
4、导师或导师组应从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综合考察研究生,按时评审确定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额度。导师或导师组仅在学院下拨额度范围内进行评审,员工所获得的学业奖学金额度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高标准,如有多余额度,则返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5、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组织进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定,并按学校要求进行公示及上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仅在学校下拨额度范围内进行审定,如有导师或导师组返回奖学金额度,则组织评审,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研究生。
五、申请员工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员工须按导师或导师组规定,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见刊请提供刊物,在线发表请提供链接)及获奖证书、社会服务记录等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导师或导师组通知为准,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导师或导师组审核通过的完整材料为有效材料。太阳成tyc122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仅统计有效材料。不按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的研究生视为放弃学业奖学金评审。六、公示要求
公司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细则公布初步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后,按学校本年度下达的额度等额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报送初选名单。在公示初步名单期间,员工如有异议,可在提供可靠证明材料情况下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员工对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书面提请裁决。对无中生有、有意诋毁评审结果者,评审委员会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其评奖资格。
七、太阳成tyc122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构成:
组 长:刘 敏 段玉山副组长:罗 艺 周立旻
成 员:刘 敏 段玉山 周立旻 李 响 杨 毅 罗 艺 郑祥民 吴健平 徐建华 陈圆圆 聂佳琴 王 纯 孙斐然 侯巧凤
太阳成tyc122cc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工作。
该评选方案仅适用于评选2022年度太阳成tyc122cc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之后每一年的评审方案会依照学校总则与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特此说明。
八、其他说明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集团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追溯机制,研究生事后被举报有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者,经查证属实后将被追回所获学业奖学金,并撤销相关荣誉。
本细则于6月28日开始公示三个工作日。其他未尽事宜或如遇特殊情况,请书面联系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沟通。联系人:罗艺 yluo@geo.ecnu.edu.cn。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太阳成tyc122cc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太阳成tyc122cc
2022年6月28日